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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维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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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酚A(BPA)检测

双酚A学名2,2-双(4-羟基苯基)丙烷,又称为二酚基丙烷,简称双酚基丙烷(BPA),英文名bisphenol A。白色晶体,可燃,微带苯酚气味。沸点250-252℃(1.73kPa)。纯品熔点155-156℃,工业品熔点150-152℃。相对密度1.195(25℃),闪点79.4℃。溶于乙醇、丙酮、乙醚、苯及稀碱液等,微溶于四氯化碳,几乎不溶于水。双酚A是由苯酚、丙酮在酸性介质中合成的,作为主要原料常用于环氧树脂、聚碳酸酯、聚砜、聚芳酯、酚醛树脂、不饱和聚酯树脂、阻燃剂等产品。


双酚A的危害

据美国实验研究人员发现塑料瓶中通常含有的化学物质双酚A可能会引发癌变和其他功能紊乱。此外双酚A能够使人体荷尔蒙紊乱,对生长、发育和生殖会产生潜在的危害,虽然这一结论没有得到权威部门的肯定,但对部分知情的消费者引起消费恐慌

 

全球管控要求
美国对BPA的管控 (部分):

法案 范围 BPA限值
阿拉斯加州 HB172 婴儿食品和配方奶粉的塑料容器,产品包括玩具;7岁以下儿童用可循环食品或饮料容器 禁止含有
阿肯色州 S 350 3岁或以下儿童用可循环食品或饮料容器;任何辅助3岁或以下儿童饮食的工具 ≤ 2 ppm
加利福尼亚州 AB 1319 3岁以下儿童用液体、食品或饮料罐头、瓶子或塑料瓶 ≤0.1ppb
德克萨斯州 H129 三岁以下儿童用玩具、化妆品珠宝等儿童用品 禁止含有
华盛顿州 2010法律第140章 三岁以下儿童用于盛放食品或饮料的塑料容器,金属罐除外 禁止含有  金属罐豁免
华盛顿州 2010法律第140章 运动水壶 禁止含有

 
中国对BPA的管控(部分)

禁令
禁止生产聚碳酸酯婴幼儿奶瓶和其他任何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
禁止进口和销售聚碳酸酯婴幼儿奶瓶和其他任何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

 
欧盟对BPA的管控(部分):  

法律引文 范围 BPA限值
(EU)No.10/2011 食品接触塑料 迁移量≤0.6mg/kg
(EU)No.321/2011 1岁以下儿童用聚碳酸酯婴儿奶瓶 禁止含有
EN 14372:2004 用于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餐具及喂养器具 迁移量≤0.03μg/ml
EN 14350-2:2004 饮水设备(奶瓶、奶头、奶嘴和水杯) 迁移量≤0.03μg/ml
EN 1400:2013 儿童使用和护理用品-婴幼儿安抚奶嘴-安全要求和测试 迁移量≤0.125mg/L
2014/81/EU 为36个月以下儿童提供的玩具;其他意图入口的玩具 迁移量≤0.1mg/L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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